提醒!疫情致困企业缓缴社保申办条件和流程来了

来源:胶东在线  2020-02-12 12: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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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2月12日讯(记者 贾楚航)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应如何申报办理?2月12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姚秀霞在烟台市疫情防控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人社部门已联合医保部门于2月11日下发文件,明确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条件和流程。

  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二,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职工仅发生活费。

  具体申报流程为: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向参保地社保、医保联合征缴窗口提交缓缴申请,说明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提交申请时,需提供能体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财务报表。

  受理申请后,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医保部门将尽快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签订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缓缴协议,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企业申报过程中有疑问的,可以电话咨询参保地联合征缴窗口或12333热线。

[ 责任编辑: 王大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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