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来源:胶东在线  2020-01-30 1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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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招远市红十字会已开通捐赠平台和24小时咨询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社会捐款

  1.捐款账号:853542140122000017

  户名:招远市红十字会机关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招远支行金晖分理处

  2.现场捐款:招远市北园路10号1楼红十字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35-8153518

  二、物资捐赠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医疗用品限于以下品种:

  防护用品: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橡胶手套、医用连体防护服(中号)、防雾护目镜/防护面罩、医用靴套、隔离衣、医用帽子、全面型呼吸防护器、非一次防护面屏、一次性防护面屏。

  消杀用品:84消毒液(5%)、抗菌洗手液。

  检测检验用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核酸提取试剂。

  药品:1.抗病毒药:干扰素、奥司他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阿比多万。2.中成药: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胶囊、金叶败毒颗粒。3.辅助用药:免疫球蛋白、甲泼尼龙。

  医用设备: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移动式空气消毒机(MK-J40000-S1)、呼吸机(PM840、SV600),转运呼吸机(ellise250),ECMO(ROTAFLOW),监护仪(N15),气溶胶喷雾器(MH-DM3)。

  三、有关事项说明

  1、所有通过我会捐赠款物除捐赠人指定意向原则上捐赠湖北武汉。

  2.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银行捐款为主要渠道,捐赠时请注明“抗击新型肺炎”。

  4.如需咨询捐赠事宜,请联系电话:0535-8153518。

  5.感谢社会对抗击新型肺炎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会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远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8日

捐赠意向函(模板)

招远市红十字会:

  为应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公司)自愿向招远红十字会会捐赠资金人民币XX元(物资名称及价值),所涉资金(物资)为合法所有且有权捐赠,作为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

  电话:

招远市红十字会抗击肺炎募捐物资登记表

图片1

  附件:

  1.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资质证明

  2.捐赠物资的介绍、质检报告、数量及价格

  捐赠个人或企业名称:(签章)

  2020年 月 日

  (附注:以上为必备要素,企业若有其他要表达的,可在此之外增加内容)

[ 责任编辑: 王大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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