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3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的提请,于2019年10月29日任命:
高素琴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张传臣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辛建国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再审立案庭庭长职务;
赵秀红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建梅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侯伟平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史殿美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春国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傅光波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