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检察院招聘12名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

来源: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19-09-11 08:25:07
A+A- |举报纠错

2019年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拟招聘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书记员8名;辅警保障人员3名;驾驶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书记员、辅警保障人员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辅警保障人员为男性;驾驶员具有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男性,驾驶证为A证或B证,从事驾驶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烟台市户口(包括县市区)。

  报考书记员和辅警保障岗位人员,需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如持有驾照并能熟练驾驶的亦优先考虑。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原单位开除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初审

  报名人员自行登录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jcy.yantai.gov.cn/)公告栏,阅读“2019年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下载并如实填写《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报名表》电子版于9月15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tsjcyrsc@163.com),并通过0535-3011088,0535-3011193电话确认,未电话确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35-3011088。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现场审查人员。凡接到进入现场确认通知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等)到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03号三楼1322房间,乘坐19路、39路、56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站点下)参加现场确认。

  四、组织考试

  (一)书记员、辅警保障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和计分办法

  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知识。

  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驾驶员采取笔试和驾驶技能考试方式进行。

  1.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和计分办法

  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内容为驾驶员技能理论知识。

  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驾驶技能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驾驶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驾驶技能考试主要为车辆驾驶考试。进入驾驶技能考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驾驶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成绩核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驾驶技能考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笔试、面试(驾驶技能考试)、总成绩等及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弃权造成的空缺,经研究同意后,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到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到市有关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可以续签劳务合同。按企业职工统一管理,工资待遇按(每月约2800元)执行,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保险。

  咨询电话:0535-3011088

附件1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6日

[ 责任编辑: 衣岩伟 ]
新闻爆料:QQ群 41885496 QQ群 41885496  热线 8200999

相关新闻
下载烟海e家
评论

映像胶东更多
视听中心更多

胶东头条客户端   简介:提供烟台新闻、国内国际报道、便民信息、网上民声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新闻爆料

爆料热线电话:8200999
中国电信提供技术支持
网友交流QQ群:41885496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