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月18日讯(通讯员 刘国兴 孙菁) 1月11日中午,招远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正在辖区开展酒后驾车集中整治行动,13时15分,在215省道沟上大桥路口查获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涉嫌酒后驾车。
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车头悬挂牌号为H**10、车尾悬挂牌号为鲁FH**79,经系统查询,两车牌信息均与该车架号、发动机号不符。民警查询发现该车原车号牌为鲁FH**86,因三个审验周期未参加审验,已公告牌证作废。经抽血化验,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系醉酒驾车,并且驾驶员杨某并未取得驾驶证。
最终,杨某因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2700元的处罚。杨某还将因为醉酒驾车承担刑事责任。
春节临近,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抵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确保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