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1月12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王晓楠 彭玉涛)11月8日9时许,福山公安分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其在政务服务中心门口遭到丈夫徐某殴打,接警后民警3分钟“闪现”到场,将双方带回了派出所。
经查,双方当日约定好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离婚手续,后因琐事徐某与妻子齐某发生争执,随后徐某对齐某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期间徐某拉扯齐某头发将其拖行20余米后对其进行踢踹,经围观群众劝阻,直至引来保安后,才停止了对妻子的殴打,整个过程持续了两分多钟。
民警到场后迅速将打人男子徐某控制,并查看并询问了齐某的伤势情况,发现齐某并无明显体表伤后,将二人带回了派出所。徐某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目前,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已被福山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齐某经送医治疗已无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