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8月17日讯 16日上午,烟台开发区获批投融资外汇政策全国试点,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参与试点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也是山东唯一获准试点的区域。
试点运行后,烟台开发区内试点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税务发票之类的证明材料。同时,可以享受到更加便利的支付政策,资金使用效率极大提高。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中心支局还将试点企业享受便利化的额度定到最高比例100%,优于江苏、浙江等国内多个自贸区试点。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科长许风表示:“现在这个政策就是说你在这个资金进来了之后,不用审任何的材料,企业就可以来使用了。比较以前,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你资金不用趴在这个账户上不能动。”
据测算,烟台开发区符合条件的涉外企业达到447家,占全区涉外企业总数的66.2%,企业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自由、便利地使用资金,给市场投融资带来活力,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成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政策优势。烟台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牟泱静说:“以前这个资本金一直是在资本金账户上的,没有这个支付的需求你是不能够使用的。但是现在可以把这个资金结出来,做一些投资啊,用于流转啊,增加这个资金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