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一醉酒男子深夜见网友 无证驾驶撞人致死

来源:齐鲁网  2018-06-22 16: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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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6月22日讯 我们都知道喝酒耽误事,可有些时候对于爱喝酒的朋友来说就想喝两口,而且一喝就刹不住闸。近日在滕州市东沙河镇颜吉山村口,晚上十一点左右,刘某某和工友喝完酒后酩酊大醉,结果连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都抛到了脑后,拿起工友的车钥匙,一脚油门就要去见所谓的网友,结果刚到村口就与对面过来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电动单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事发晚上十一点左右,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说是在东沙河镇颜吉山村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达到现场后发现现场只是留下,肇事后留下的一辆电动三轮车,肇事的面包车已经逃逸,现场有很明显的刹车痕迹,和面包车的碎片。”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赵后庆回忆说,事故地点没有路灯,没有监控,而且晚上十一点,也没有过往的目击者,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不小的困难,之后民警通过事故现场留下的刹车痕迹首先判断出车辆应该向南逃逸,于是他们便兵分两组,一组留在事故现场,一组向南追击。

  民警分析认为,因为当时现场碰撞比较厉害,车辆损坏比较严重估计车也跑不很远。很快,民警在距离现场两公里一个村庄的胡同里,找到了这个肇事车辆,但肇事者却早已不见人影。就在此时留在事故现场的一组民警突然发现有两个人走路摇摇晃晃的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内,非常可疑。

  随后,民警对他们进行询问两人支支吾吾,醉酒还未清醒,一看很可疑然后让他们留滞,经过二十多个小时的询问,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就这样经过四十余小时的艰苦努力,终于成功侦破此案。之后经酒精检测,肇事者刘某某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88mg,属于醉酒驾驶,而且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也属于无证驾驶,目前已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在看守所记者见到了刘某某,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后悔。

  “喝完酒后怎么开的车我都不知道,怎么把车给我的我都不知道,大脑一点没有指挥能力,到第二天我才知道怎么回事,其实我是错误的,现在我很后悔真的,说实话真是对不起人家。”肇事者刘某某接受齐鲁网记者采访时,后悔不已,但是恶果已经造成。

  据记者了解,受害者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当天晚上她是要送侄子去火车站坐车,结果在路上就遇到了无证酒驾的刘某某。

  闪电新闻记者李泳君滕州台李轶

[ 责任编辑: 刘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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