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公告:启用新行政、业务印章

来源:新锐大众  2018-06-16 08:13:00
A+A- |举报纠错

  6月16日,刚刚挂牌一天的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就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发布2018年第1号公告。

  公告称: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规范化简称为“山东省税务局”。新税务机构成立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行政、业务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行政、业务印章机关印章停止使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合并后,执法主体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按照依法合规、有利于纳税人和有利于优化服务强化管理的原则统一明确执行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承继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机关税费征管权利义务,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继续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由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和原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负责本地区地方税收、有关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负责本地区所有税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承担,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行政相对人对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税地址设在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55号,同时设济大路办公区,地址为济南市济大路5号。

[ 责任编辑: 王大鹏 ]
新闻爆料:QQ群 41885496 QQ群 41885496  热线 8200999

相关新闻
搜索推荐
下载烟海e家
映像胶东更多
视听中心更多

胶东头条客户端   简介:提供烟台新闻、国内国际报道、便民信息、网上民声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新闻爆料

爆料热线电话:8200999
中国电信提供技术支持
网友交流QQ群:41885496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