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6月11日讯(记者 孙宗顺 通讯员 刘克宁)日前,招远市农业局顺利完成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并成功举办招远市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仪式,这标志着招远农药经营行为正式步入法治化轨道,将切实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5月15日—25日,招远市农业局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镇街对19处农资店进行现场审核,详细测量每个店面营业场所及仓储区域面积,查看灭火器、安全警示标志等相关必备设施以及每个店面的进销货台账记录等《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要求的各项要求。
现场审查结束后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员提供了审查反馈意见表,并形成审查报告备案。整个现场审查过程严格按照审查流程进行;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现场审查结果于5月28日—6月1日在招远市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网上进行公示。
2017年6月,农业农村部出台了新的《农药管理条例》,根据新条例规定,自2018年8月开始,所有登记在册的农药经营店必须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管理工作事关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等各个方面,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则是做好农药管理工作的首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