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9月22日讯(通讯员 孙萱)近日,烟台莱山区法院在诉讼大厅设置律师代理申诉席,施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将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依据莱山区法院、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共同制定的《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律师协会每周指定1名律师来到法院诉讼大厅开展工作,对于来访群众的诉求,值班律师认为原判正确或虽有瑕疵但不足以改判的,认真释明法律,晓以利害,促使申诉人服判息诉或引导其寻求其他救济渠道;认为原审存在误判可能的,告知可以委托值班律所或其他律所代理申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协助申诉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