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首次推出悬赏执行制度 公布举报电话
记者8月11日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自本月8日推出悬赏执行制度,并配套实施悬赏执行保险制度。举报人最高可获执行到位现金或财产变现价值50%的悬赏金。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今年3月印发的《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为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空间,提高案件执结率,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3日下发关于实施悬赏执行意见提出,自8月8日起,威海市实施悬赏执行制度。
“与公安机关的破案悬赏不同,申请悬赏执行的主体是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将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向申请执行人阐述清楚,并由申请执行人手书承诺函一份:‘申请执行人已阅读并知悉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并承诺在财产变现后及时兑现悬赏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陈天合介绍。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并通过法院审查后,法院将向社会免费发布悬赏通告,并开通悬赏举报电话0631-5213100,接受举报人提供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并收到实际执行效果的举报人给予悬赏金。
据了解,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对于提供财产线索的,悬赏金不超过执行到位现金或财产变现价值的50%;对于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悬赏金不低于500元、不超过l万元。若申请执行人反悔拒绝支付悬赏金,执行法院将直接从执行款中扣划应付悬赏金并支付给举报人。
为了减轻申请执行人在支付悬赏金上的经济负担,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推出了悬赏执行的配套措施——“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申请执行人可缴纳悬赏金10%的保费,在保险期内一旦悬赏成功,本需申请执行人支付的悬赏金,将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
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市执行工作基本情况。今年1至7月份,全市两级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1537件,结案5123件,实际执结3939件,实际执结率77%。(刘元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