膜拜团体的极端表现与社会危害

2017/07/03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一百多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产业革命,促成各种社会不断的转型,新兴宗教运动也因此在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据《大英百科年鉴》统计,1900年新兴宗教信徒只有500万人,上世纪七十年代猛增至7000万人,1990年已升至1. 3亿,占世界总人口的2. 5%。另据《国际传教研究公报》统计,至1997年,全世界新兴宗教教徒达1.484亿,约占当时世界总人口的2%。粗略估计,新兴宗教教派组织约有十几万个。

  在新兴宗教运动中,也出现了不少表现极端的膜拜团体,它们以卡里斯玛式的领袖人物或教主为中心(注:卡里斯玛(Charisma)是德国社会学家韦伯从早期基督教观念中引入政治社会学的一个概念。韦伯认为卡里斯玛是这样一类人的人格特征:他们具有超自然、超人的力量或品质,具有把一些人吸引在其周围成为追随者、信徒的能力,后者以赤诚的态度看待这些领袖人物。)这些卡里斯玛式的领袖人物或教主将传统宗教的某些神祇、教义、修炼方法加以阐释利用,并结合当代科技和社会现实,提出各种拯救人类、拯救世界的主张和方法。这本身是他们的信仰自由,问题是,他们无不过度强调其主张和方法的神圣性、唯一性和作用的不可替代性,并利用某些社会问题和人性中存在的弱点,以种种手段对信众实施精神控制,误导信众和社会舆论。大量的投诉、报道和研究表明,这些极端的膜拜团体给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造成了程度不等的危害。

  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导致社会全面转型。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除了外来的西方各种思想观念大量涌入以外,本国传统文化中的各种思想观念,包括各种宗教形态、民俗信仰也是枯木逢春,其中出现了游离于无神论与宗教之间的特异功能热和气功热。我虽然是一位佛教信仰者,但对特异功能和气功也是极度关注,一度充满热情。当时类似于卡里斯玛式的领袖人物——各种所谓气功大师、准宗教大师及相应的膜拜团体不断涌现,我注意到,许多气功大师往往一呼百应,骗钱骗色者有之,争权夺利者有之,组织社团,扩张势力,甚至觊觎政权者有之,而社会对此缺乏准备,多数民众没有鉴别能力,政府监管更是严重不足,种种弊端也逐渐呈现。

  我对极端教派的关注和研究是从1994年接触法轮功开始的。法轮功创始于1992年,它适应当时社会浓厚的信奉气功、特异功能的氛围,和社会急剧转型所带来的意识形态的嬗变,诸如民众对宗教等传统文化的心理需求,以最高层次气功、最高佛法和最高科学的名义,迅速传播,直到1999年被中国政府取缔,短短的七年间,法轮功就吸引了数百万人的参与修炼;近十余年来,它因应西方社会重视民主、自由、维护人权的意识形态和法制氛围,借助于某些敌视中共政权的势力的支持,以受到迫害、诉求人权、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等的名义,更是全面扩张,办网站、办报刊、创立“中华神韵艺术团”等等,在全世界近百个国家或地区获得合法注册,从而兼具了某种政治组织和文化社团的身份。它们的特立独行,受到各国极端教派问题研究人士的广泛关注。但在我国大陆由于被取缔、被封锁,基本淡出了学术界、文化界、媒体界乃至宗教界,一般年轻人对法轮功及其危害更是陌生。而严酷的现实是,法轮功不仅已成为境外敌对势力最大的反华平台,社会危害极大,而且在国内仍存在大量受李洪志精神控制的法轮功痴迷者有待教育转化,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二十多年来,我一直关注、研究法轮功,不仅编辑出版了《佛教“气功”与法轮功》等专著,还撰写了大量相关的文章。宗教是邪教的天敌,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推出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这对于更好地防范和治理邪教,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在此,愿借中国反邪教网“正教克邪”栏目一角,与广大读者分享我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心得体会。

  一、李洪志对气功的歪曲、利用、诋毁

  气功几乎和中华民族的历史一样悠久。它像一条大江,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吸取了道家、儒家、医家、佛家等各家关于养生修炼术的内容。在历史上,它是与宗教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而在现代,它作为一种养生修炼术始从宗教的迷雾中分离出来,并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而普及到民众之中。因此气功与宗教应该而且也可以有一个基本的界定。一般来说,与“气”相关的动功、静功、吐纳、导引、服气、炼气、胎息和一般养生方术,统称为气功,它是运用意识,调节内气,以达到心安神定、祛病健身的目的;而修炼高层次功能,追求开悟见性、获得神通乃至长生不老、成仙成佛的各种修炼之法,属于道教的“性命功”或佛教的“禅定”功夫。从宗教自身来说,它们有着特殊的信仰要求,须有一定的理论体系和比较严格的清规戒律、修行仪轨来作规范、约束;从社会层面来说,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涉及公共利益,因此,它们的活动还受到政府的依法管理;从意识形态来说,它们与执政党主张的科学、无神论的主流意识形态存在距离,改革开放前处于常被压制、歪曲、误解的边缘状态。然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兴起的气功热潮中,许多气功大师都以道教的“性命功”或佛教的“禅定”、瑜伽功相标榜。这样既能最大程度地吸引民众,而又能有效地规避来自宗教界的约束和政府的监管。受社会上“气功热”的影响,李洪志从1988年开始跟随气功师李卫东学练“禅密功”,并参加了两期学习班,后又跟随气功师于光生学练“九宫八卦功”。李洪志以这两门功法为基础,去泰国探亲时又摹仿当地舞蹈的某些动作,拼凑了“法轮功”功法,并于1992年推向社会。他知道自己仅凭这点“气功”招式是无法与其它气功大师相抗衡的,于是一开始即将法轮功定位在所谓的“高层次气功”上,一方面注册为中国气功协会的直属功法,一方面又号称“最高佛法”。这是法轮功异军突起、后来居上的一个重要原因。

  李洪志在其《转法轮》中说:“前些年有许多气功师传功,他们所讲的东西都是属于祛病健身那一层次的。当然不是说别人的功法不好,我只是说,高层次上的东西,他们没有传。全国的气功形势我也都知道。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 “按照修炼的说法,气要算呢,有三个层次。但真正的修炼(炼气不算),共有两大层次:一个是世间法修炼;一个是出世间法修炼。这个世间法、出世间法修炼和庙里的出世间、入世间是两回事,那是理论上的东西。我们是真正人体修炼的两大层次的变化。因为在世间法修炼过程当中,人的身体都是在不断地净化,不断地净化,所以走到世间法最高形式的时候,身体已经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而出世间法修炼,那基本就是佛体修炼了。”李洪志喜欢故弄玄虚,他所谓往高层次上传功,实际上是在做纯宗教性的传教工作,是要度人,而且是按照他大胆地独创的“宗教”——“法轮教”到社会中去“普度众生”。这样一来,气功的内涵被李洪志无限扩大了,炼气、健身都在其次,关键在于修炼成佛体。此外,他还将气功的历史无限延伸、神化,认为气功就是史前遗留下来的文明之一。关于“气功”一词,李洪志说:“它其实不叫做气功,叫做什么呢?叫做‘修炼’。……气功只是为了符合现代人的思想意识起的新名词而已。”这样一来,李洪志就从气功的历史、气功的内涵乃至气功的名称上把人们引向了宗教。不仅如此,从法轮功的修炼方法上看,也具有宗教的特点:

  1、动功,共五节,几乎每个动作都冠以宗教色彩很浓的名称,以静、缓为主。它在法轮功中处于辅助的地位。

  2、不炼气。“我们这里不炼气,低层次上这些东西不需要你炼了。”李洪志说他可以将低层次上所要打基础的那些东西给你下上一套现成的,让你直接从高层次上炼功。实际上他是叫人不要去学什么气功了。

  3、不用意念。李洪志说:“我这里不讲意念活动,我们法轮大法没有任何意念活动。”因为“佛家讲空,道家讲无”。可见这也不是什么气功的做法。

  4、不讲时间、地点炼功,也不讲方位,不讲收功等。

  5、重视心性。“心性多高,功多高。”包括重视德性、悟性,强调不要抱着有所求的心。李洪志说:“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地去人的执着心的过程。”

  6、讲性命双修。“庙里修炼只是修性,所以不讲手法,不讲修命,他讲涅槃。”而“道家重点落在修命上。”李洪志是佛道结合,除了强调性功外,还讲命功。他除了攻击寺院僧人只讲修性不讲修命以外,还经常诋毁其它气功门派,时而讽刺他们修炼层次低,时而暗示一些气功大师不过是魔鬼和某些动物精灵附体。

  显然,李洪志完全将养生气功的固有特征和要求都歪曲或抛弃了。他实际上是在创立一种宗教性的极端教派或膜拜团体,借以神化自己,在满足弟子们内在的宗教需求的同时,更方便对他们实施精神控制。他在《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中说:“大家知道,我们在长春初期办班的时候,我讲得也是很高的。但是,总是把气功挂在嘴上。我们今天呢,因为往高层次上传功了,就不讲这些了。这也是一个逐渐叫人认识的过程。”此后他又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建议说:“我们一上来就是在高层次上谈修炼这个问题,我们将来再不要把它说成是什么气功、气功的。”可见李洪志只不过是在利用气功来迷惑民众、迷惑社会、迷惑政府。从日后法轮功的急剧发展,众多法轮功练习者表现出极度痴迷的状态来看,李洪志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待续)

  作者简介:陈星桥,法名常正,法号智渊,1957年出生。现任中国佛教协会《法音》杂志副主编、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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