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5月1日讯(记者 孙宗顺 通讯员 高立平)1日,烟台正式进入伏季休渔期,全市约7000艘渔船全部进港停靠。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监督监察支队渔政监察科工作人员出海检查渔船返港休渔情况,中午12点后,海面一片平静,零星出海作业渔船均按时返回港口停靠。
为春季鱼虾创造良好繁育环境 烟台7000艘渔船休渔
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监督监察支队渔政监察科科长高立平介绍,今年的休渔制度,农业部重新做了调整,全国各大海区统一在5月1日中午12点开始休渔,各海区总的开捕时间基本一致,但各个省的地方资源以及定置网具的具体开捕时间各不相同。
山东省政府规定,山东海域毛虾开捕期是8月16日、增殖虾是8月20日、海蜇的开捕期由省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资源情况另做公布往年一般在7月中下旬,老牛网、坛子网等定置网具8月20日开捕,拖网等没有开捕的网具要等到9月1日开捕。捕捞地方资源的渔船必须提前向渔业部门申请,作业时必须带专项捕捞许可证,船上悬挂标志旗,否则将按违规论处。
“休渔范围是北纬35度以北的黄海和渤海,烟台市横跨黄、渤两海,有12个沿海县市区在休渔范围以内,但是9月16日前,所有渔船不能到北纬35度以南的黄海海域作业,”高立平说,“休渔的渔船类型,除钓具作业的渔船,所有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船提供服务的辅助渔船都要回港休渔,全市休渔渔船大约有7000艘。”
农业部为什么要做出提前一个月休渔的调整?高立平说:“大家在4、5月份见到的春鲅鱼、春虾、爬虾等大多数是带籽的,春季是各种鱼虾产卵、繁殖的重要时间段,农业部经过研究和调研,全国统一休渔开始时间,就是为了给春季鱼虾资源创造一个较好的繁育环境,尽管休渔期间渔民会受到一些影响,但休渔结束后海产品的质量、价格会相应提高,从长期来看将有助于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提前一个月休渔渔民打零工 盼休渔后渔获量翻番
1日上午10点多,在芝罘岛海域,渔民江广银驾船正在捕鱼,执法人员上船检查时,江广银表示,将在中午12点前返港停靠。“休渔对海洋资源是有好处的,我们很支持,希望休渔期结束后我们收获能更多,抵消这段时间不能捕鱼的损失。”江广银说。
开发区初旺渔港是烟台市的重点渔港之一,这里停靠的230多艘渔船,有120多艘是大马力渔船。烟台开发区农海局渔政站站长包鹏介绍,为做好本次伏季休渔宣传工作,工作人员召集街道、渔民召开会议,发放宣传材料,让渔民对伏季休渔充分认识。休渔后,还将安排执法人员按固定航线、航次进行执法检查。
1日上午,渔民初名禹在伏季休渔渔船进港确认书上签字,将渔船稳稳地停靠在码头。“往年一对船在上半年作业时间能有20多万元的收入,现在提前一个月休渔大家作业时间短了,收入肯定受影响。现在正好是鱼类洄游产卵季节,像鲅鱼生长就特别快,希望到时候开海能增产,甚至翻番。”初名禹说。
开发区初旺渔业公司经理赵经民说:“比如上半年我们这的渔船总共干了不到30天,干得好的能保个本,干得不好的还赔钱。国家实行休渔制度,这4个月休渔,给资源一个恢复的环境,对提高秋季捕捞生产效益有好处,我们确实从心里拥护。提前了一个月休渔,渔民在周边打打零工,也是有点收入。”
休渔管理实行属地管理 从源头杜绝擅自出海偷捕
休渔管理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原则,陆地上实行以港管船,从源头上杜绝擅自出海偷捕,各县市区的渔船回港后由当地的渔业部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组织定点停靠、登记确认、张榜公示,外省、外地市渔船不准在烟台渔港停靠,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监控、定时检查船位。
同时,渔船到船厂上坞维修要提前申请,按规定动作按时往返船厂,船上不准带网具、开通定位系统、执法人员随船监督;大风天气,由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避风,避风结束后,返回原来的位置。海上,全市20多艘执法船舶在各自辖区巡航值守,市级渔政将联合省直属支队和县市区执法船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海域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擅自出海偷捕渔船。
高立平介绍,对今天没有按时回港的、自转移停泊点、渔船坞修没有按时返回、未开通定位设备,擅自出海偷捕的都要予以处罚,第一次扣全年减油补15%,第二次全部扣除,使用养殖船捕捞的扣50%;对特殊渔船违规的,要按“情节严重”规定,采取比其他渔船更加严厉的处罚;对“三无”渔船,一律交由船东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没收。对违规行为案值或渔获物重量够移交条件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商业港口、码头有违法卸渔货、为的违规渔船加油、加水、加冰的,要对该公司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