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小学16日起放寒假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来源:YMG  2017-01-11 07: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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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起,烟台50多万中小学生正式放寒假,小学和初中义务段的学生寒假为5个周,烟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九)至2月19日(正月二十三),2月20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六)至2月12日(正月十六),2月13日开学。教育部门要求,寒假里,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

  小学和初中寒假5个周,高中学生寒假3个周

  根据教育部门发布的假期安排,烟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寒假5周+暑假7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3周+暑假7周”的假期制度。由于寒假期间正值春节,教育部门提醒家长,孩子出门串亲戚、外出游玩要格外注意安全。

  为丰富假期生活,“社会大课堂”活动继续进行,中小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三类综合实践活动,即结合社区公共问题或其他感兴趣的“小课题”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或问卷调查、参观、访谈、实验等系列研究性学习活动;结合自己的特长优势或在劳动技术生活中产生的灵感设计制作纸艺、陶艺、布艺、木艺、铁艺、绳艺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技术类创新作品或创新发明作品;以各种方式深入“社会大课堂”各基地场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陈述、感悟心得等。优秀作品还可以参加年后下个学期举行的全市第二届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评。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控制课外作业总量

  寒假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各中小学校要控制课外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县市区和学校,市教育局将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追究学校和教育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另外,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全体在职教师继续做好公开承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2118667,2101861(政工科);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举报电话:2118675(基础教育科);市纪委教育工委举报电话:2118671;举报邮箱:ytjyjrsk@126.com。(YMG记者 李京兰)

[ 责任编辑: 辛尛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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