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0月27日讯(记者 冬冬)27日,烟台开发区曝光最新一批“老赖”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老赖”将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全社会公布,系自然人的,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等;系法人、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将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执行案号:(2016)鲁0691执1265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刘少华
身份号码:3706841987xxxx2265
立案时间: 2016-10-10
执行法院: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开商初字第427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潘忠阳、刘少华应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2337826.29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285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一点七五倍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刘少华在本院送达执行通知后,未能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按照规定向本院申报财产。
执行案号:(2015)开执恢字第71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林新友
身份号码:3706021976XXXX1013
立案时间: 2015-07-03
执行法院: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09)开民一初字第566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林新友、高羽英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付世鑫借款本金187500元并支付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它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16)鲁0691执1274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井玉良
身份号码:2301221956xxxx1335
立案时间: 2016-10-10
执行法院: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6民终10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井玉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申请执行人鲁英泽拆迁补偿损失288686元。案件受理费58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它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15)开执恢字第71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高羽英
身份号码:3706281981XXXX4627
立案时间: 2015-07-03
执行法院: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09)开民一初字第566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林新友、高羽英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付世鑫借款本金187500元并支付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它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16)鲁0691执1133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范会松
身份号码:3706281970xxxx0031
立案时间: 2016-8-9
执行法院: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开民一初字第435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范会松于201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孔凡锦借款983550元及利息(自2015年1月13日起以740750元为本金,按年利息15%计算利息至2016年6月30日)。如被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5年1月13日起以740750元为本金,按年利息24%计算至被告实际偿还本息之日止。
二、案件诉讼费14986元减半收取7493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2493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它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