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共有产权住房办法征求意见 14日前可提建议

来源:胶东在线  2016-10-07 2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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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以登录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并在10月14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市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让符合条件的市民以更低的门槛进入购房市场,满足广大市民尤其是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需求。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具有一定保障性质,实行承购人与出售人按比例共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房源渠道是已经建成却没有分配的保障房源。

  产权划分上,共有产权住房,政府向承购人出售的产权份额比例为70%,剩余30%的产权份额由出售人所有。其中,政府作为出售人所有的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部门代为持有。承购人没有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将住房直接上市交易。但在2年后,可以增购另外30%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以自行上市交易。

  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价格将有一定程度让利。价格将以相同或相近地段的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上一季度平均成交价格为基准下浮10%的原则进行核定。

  共有产权住房是我市创新推出的一种保障房方式,解决了一部分住房困难家庭对房屋产权的需求。这种“分期付款”的购房形式,与早年的经济适用房相比,产权更加明确化。它可以更好地满足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和“夹心层”的住房保障需求,充分发挥公共资金的撬动效应。同时,将隐性的政府支持政策量化为显性的产权份额,破解“福利陷阱”,使公共资源得到公平善用。

[ 责任编辑: 赵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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