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年征缴医保费近50亿 21.2亿划入个人账户

来源:胶东在线  2016-07-26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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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7月26日讯(记者 焦东)在年初两会上,烟台市人大代表王宗梅、张巧英提出了“调整提高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的建议。对此,烟台市人社局26日给出答复称,由于经济下行,导致基金征缴收入增幅明显放缓,医疗费用增幅却持续高位运行。所以,从基金承受能力看,我市目前暂不具备调高个人账户划入系数的条件。

  烟台市人社部门表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烟台市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5%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基金,其余部分划入统筹基金。2015年,烟台市划入个人账户21.2亿元,占基金征缴的42.8%。

  目前,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大病、慢病门诊和个人账户,其中个人账户用于保障小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甲、乙类慢性病门诊和普通门诊,其中普通门诊用于保障小病。职工门诊大病报销85%,慢病报销80%;居民甲类慢性病一档缴费报销40%,二档缴费报销60%支付,乙类慢性病一档缴费报销35%,二档缴费报销50%。2016年以前,我市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大病16类,门诊慢性病23类;居民甲类慢性病16种,乙类慢性病8种。2016年,城镇职工又新增32类门诊慢性病病种,使更多的参保患者享有门诊报销待遇。

  人社部门表示,从顶层设计讲,目前国家正在逐步淡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过建立职工普通门诊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下一步,烟台市将按照国家、省部署,适时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办法,探索建立职工门诊保障统筹共济办法。

初审:贾楚航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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