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1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05-18 15: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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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亮科 张晓明)近日,山东省纪委对1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东明县刘楼镇北庞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庞双顺因套取油田补偿款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利津县北宋镇刘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李连昌侵吞低保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社所原所长许崇礼截留公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威海市水产学校汽修与建筑科原副科长、荣成市教育服装厂原厂长张志勇因挪用公款、受贿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棣县信阳镇姬家花园村党支部原书记南树祯套取补贴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市黄岛区铁山街道墩上村党支部原书记杨进山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沂水县高庄镇中心校会计孔祥云贪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莱芜市莱城区杨庄镇东李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铸因挪用集体资金、侵占奖补资金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立宏因收受现金、购物卡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市历城区城建开发物业公司环东佳苑站原站长怀心军冒领截留临时工工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对违纪违规的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县乡纪委对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决不姑息,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的快查严处。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严肃问责。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排查和整治部门和系统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

[ 责任编辑: 王大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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