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全省首个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16日正式成立,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文广新局签署著作权纠纷调解合作协议,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文广新局签署了《关于建立著作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规定》,并现场调解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对我市7家KTV涉嫌侵犯著作权的纠纷,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同意调解书。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代理人刘福平:“我们烟台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共同来成立调解委员会,节约司法资源,减少音像协会的诉讼成本,让所有的KTV店家意识到版权的重要性,共同维护版权事业。”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做好著作权纠纷调解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化解著作权纠纷的效率,更有利于增强全社会著作权的保护意识,激励创新、促进发展。近年来,全市法院的民事商事案件的调解率一直在75%以上,著作权纠纷的调解率在90%以上。我市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文广新局在著作权领域进行的有益探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任广科:“以往法院的调解,更多的是法官在做,在一些比较专业的情况下,相关的行业组织在著作权执法方面有非常深入的了解,文广新局有一些执法经验非常丰富的人员参与进来,组成调解组织,这方面他们的经验比法官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