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3月16日讯(记者 焦冬 实习生 宁海帆)近日,河北的李先生向胶东在线反映,他于2014年3月在烟台高新区金海名园楼盘的购买了一套住房,本应同年5月1日交房,可至今已经延期两年了,仍没有顺利拿到钥匙。
本来整体交房很顺利的楼盘,怎么会出现单个业主无法按期交房的情况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详细向李先生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并与金海名园售楼处、物业公司取得了联系,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
李先生对记者说,他于2014年3月与金海名园楼盘开发商烟台金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5月1日交房。但由于当时李先生在老家河北,因工作关系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到烟台办理交房,于是协商定于2014年8月前来办理交房手续。
“2014年8月来到金海名园售楼处,等待近两个小时却被告知房屋钥匙找不到,当天不能验房,交房时间需等待金海物业另行通知”,李先生这样对记者说。2015年6月9日,李先生收到物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催告书》,告知李先生需承担该商品房未按期办理交房期间产生相关费用及后果。李先生对此产生疑惑:“当时是因物业找不到钥匙导致无法交房,这期间9个多月也并没再通知自己可以交房,现在却要自己承担这期间的费用?”李先生称,从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他一直与售楼处、物业沟通协调,但仍没有结果。
针对李先生的说法,记者联系到楼盘销售人员杨先生,杨先生否认了李先生的话,他告诉记者,“事实并不是李先生说的那样,2014年8月李先生是以看房名义来的,而非办理交房手续,更不存在交房流程问题和找不到钥匙之说”。
2016年3月8日,李先生再次到金海名园销售处,与销售部门刘经理、物业部门张经理及当时的销售人员杨先生协商解决此事。李先生提出,物业费及其它费用他可以全额承担,但开发商应补偿自己以下两部分费用:将近两年房屋装修费的溢价和14年8月至16年3月累计19个月按市场租金推算的房屋租金金额。
销售人员杨先生表示不能接受李先生的要求,“我们同意减免部分物业费,但因为不存在程序性问题,因此不能接受其他赔偿要求”。目前,双方仍在协商当中,双方都表示希望尽快达成彼此满意的共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