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夜查酒驾:两小时查获三位“酒司机”

来源:胶东在线  2014-09-16 16: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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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交警夜查酒驾:两小时查获三位“酒司机”
烟台交警夜查酒驾:两小时查获三位“酒司机”

  胶东在线网9月16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全福 姚微)15日晚,市交警一大队夜间查纠违法车辆,仅两个小时就查获三位“酒司机”,交警提醒,开海后,美酒配海鲜固然是人生美事一桩,但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开车不饮酒,酒后不驾车。

  朋友聚会酒酣畅

  酒后驾驶被处罚

  当日晚上八点半,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林警官、高警官正和队友们在北马路与胜利路叉口查纠违法车辆。一辆车牌号为鲁JZY8**的摩托车沿北马路由西向东飞驰而来,林警官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而高警官和队友也同时做好了拦截准备。

  该驾驶员很配合地将车停了下来,“你好,请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林警官边打敬礼边说。“我没有驾驶证。”该驾驶员说道,林警官闻到一股酒气。“喝酒了吗?”林警官突然问道。“嗯……喝了一点儿……”该驾驶员支支吾吾地说道。

  林警官马上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经测试,该驾驶员的酒精测试值为7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看到这个检测结果,这位张姓驾驶员倒吸了一口凉气,“两瓶啤酒就能测出这么高啊?好险啊,差一点就是醉酒驾驶了!”随后,林警官现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与队友一起将该车暂扣至文化路停车场,将该驾驶员带回市交警一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记者获悉,张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罚款2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美酒海鲜加足疗

  外地男子酒驾被查

  晚上九点二十,正在执勤的张警官和林警官看到一辆车牌号为苏F50D**的黑色骊威轿车的驾驶员似乎有些不对劲,便示意该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你好,请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张警官边打敬礼边说道。该驾驶员很配合地拿出证件。“喝酒了吗?”正在检查证件的张警官突然问道。“喝了一点。”该驾驶员显得有些心虚。“喝了酒能开车吗?”张警官问道。“我就喝了一点,都说你们烟台海鲜特别好吃,正好赶上开海了,就和朋友尝了尝鲜儿,一时没忍住喝了点儿。其实我没想开很远,就是吃晚饭想到附近坐个足疗。”这位李姓驾驶员说完还指了指不远处的足疗店。

  林警官马上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经测试,该驾驶员的酒精测试值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随后,林警官现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与队友一起将该车移放至文化路停车场,将该驾驶员带回市交警一大队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记者获悉,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分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 责任编辑: 赵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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