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9月10日讯(记者 侯嘉伟) 10日上午10时左右,前来烟台交警三大队办理业务的几十名市民,在交警队院里看到一场轿车着火、交警灭火的场景,大家一开始都以为是一场演习,然而,这的确是一场车辆自燃事件。
原来,烟台市民张女士驾驶着单位的一辆银灰色捷达轿车,来到交警三大队递交车辆报备资料。在交警三大队院里南侧篮球架旁停好车,张女士就下车朝着交警办公楼走去。刚走几步就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回头一看,张女士花容失色,一股浓烟从自己车的车头部位冒了出来,车起火了!
张女士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掏出手机赶紧联系单位同事,可是单位同事此时正在路上,一时半会儿也赶不过来,焦急之时,单位同事提醒张女士,不要慌张,去交警队里找民警帮忙。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张女士马上转身朝交警办公楼大喊,“着火了,快帮忙”。此时,车头部位已经开始着起火来。正好一辆刚刚出警回来的警车回到院里,见此情形,3名民警立即跳下警车。
事故中队的马队长一边招呼随行的民警使用警车里的灭火器,一面就近奔向传达室旁边的水龙头,拧开开关,拉过水管就朝车子喷水。在办公楼里的民警,听到张女士的喊声,在陈春茂副大队长的带领下也纷纷跑过来。一时间,10余名民警有的手提灭火器、有的手执水管喷射自燃的捷达轿车。
经过十几分钟的施救,自燃的车辆得到了控制,此时,民警们已经用尽了5只灭火器。
当张女士单位的同事们赶到交警三大队院里时,自燃的车子已经彻底熄火,由于施救及时,捷达轿车除了一些线路被烧坏,主要的发动机等部件损失不大。张女士的同事说,这辆捷达轿车是2003年上的牌照,已经有十多年历史了,车辆自燃是由于车况老化所致。
事故中队马永铭队长也提醒广大市民,5年以上的车辆应当定期进行车辆状况检测,部分老化的线路尤其应当注意及时更换,以免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