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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烟台17家企业环境违法被通报

2014-05-12 07:26:44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网5月12日讯(记者 侯嘉伟)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近期,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环保部门在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共查处17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

  17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中,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10吨燃煤锅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950mg/m3,超标2.17倍;烟尘128mg/m3,超标1.56倍,环保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治理,依法处罚,并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2014年底前将高污染燃料逐步调整为清洁能源。

  烟台蓝白食品有限公司4吨燃煤锅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993mg/m3,超标2.31倍;烟尘336mg/m3,超标5.72倍。环保部门同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治理,依法处罚,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2015年底前将高污染燃料逐步调整为清洁能源。

  此外,烟台大方轻建材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二分厂、烟台热力公司等共17家企业和单位均因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而被通报批评、处罚。

  据悉,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市环保局将17家环境违法企业和单位名称、违法事实和整改要求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查处情况表

责任编辑:王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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