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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3-07-20 12:29:28  来源:齐鲁晚报  []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 王晏坤)自汛期以来,烟台大范围连续遭遇强降雨天气,造成局部地区出现人身财产损失,各隐患点面临严重威胁。为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日前,烟台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自然灾害停产撤人制度。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要求全市各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负责”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编修工作。重点编修海上溢油、核辐射、空气污染、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市县两级及矿山、危化品、海上运输、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门应急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和单位以及乡镇(街道)、村(居)也要明确相关机构负责应急工作,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应急装备。

  要求重点完善海上安全、城市消防、矿山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市级应急管理综合平台系统,使之与各专业应急平台联网运行,拓宽对突发事件的可视领域和范围。另外,要严格落实重大自然灾害停产撤人制度。

  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面,要强化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一专多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海上运营、森林火灾、城市消防、防汛抗旱、海上溢油、核污染、矿山救助、卫生防疫、医疗救治、危化品救援等10类市级专业救援队伍,确定建制与装备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技能培训,使其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

  在物资保障方面,市县两级要结合实际,采取与社会组织、企业联办和自筹等方式,建立健全食品、饮用水、露宿、防辐射、矿山抢险、卫生防疫、医疗救治、防汛抗旱、防火、防震、除油清污等11类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并以能够满足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需要为标准,配齐配足储备品种。

  《意见》还指出,海上溢油监管要完善油污检测手段,对辖区海域实行立体化监控,探索建立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核辐射防范要建立日常监测预警网络和人员快速疏散安置机制。

责任编辑:王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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