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院校三年内(含三年)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5个,其他院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各校要结合蓝黄经济区建设,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统筹规划,认真做好新上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据悉,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整理时,对个别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对照表进行整理的专业,由学校提出意见后,最终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确定。《目录》中注明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授予其中的一种。对以教师为培养目标的师范性质的专业,或师范兼非师范性质的专业,学校须先商我厅师范处,有明确意见后再予以整理,并予以注明。
各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事业发展规划,面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蓝黄经济区建设,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新上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为保证专业的稳步、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新建院校三年内(含三年)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5个,其他院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
据了解,11月15日前,各校须将专业整理最终结果上传到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