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否认因网友发帖抓人 回应网民七大质疑

来源:大河网  2012-08-24 15: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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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焦作方面称,作为事件起因的“8·7交通事故”正在善后处理。网名“焦作退伍兵”的冯某被依法拘留,拘留原因是因其行为过激,“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目前“因认罪态度好被取保候审”。另两名网友被依法传唤,是为了避免由其在网络上公开组织的非法集会、游行使事态升级,造成严重后果,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已经释放。

  网帖热议“知名版主被刑拘”记者介入调查

  8月17日,天涯社区一条《焦作退伍兵,天涯网友喊你回来上网》的网帖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帖文称,8月14日,焦作定和派出所经过蹲点守候,在版主“焦作退伍兵”的必经之路上将其“抓获”,并于8月15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的罪名刑事拘留,关押于看守所。帖文又称, 8月21日,前往声援的2位天涯网友被焦作公安局山阳分局带走,2人被分开,手机被没收。“焦作退伍兵”同时为大河网论坛知名版主。跟帖网友普遍质疑版主被抓是否因其发表8.7交通事故帖子“因言获罪”。

  从一起普通交通事故,到因网友被拘留而引发网络热炒。所谓“发帖被拘”背后实情究竟如何?从交通事故到网络事件,中间又发生了什么? 8月23日,大河网记者带着网友的七个质疑,走访了焦作有关方面,试图说明原因,还原真相。

  焦作回应:依法办事拘留冯某与发帖无关

  网友质疑一:“8.7”塔北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到底是否超过四人,事故原因和真正死亡人数是多少?

  焦作市公安交警支队许队长:事故成因系肇事驾驶员廉长森驾驶与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且制动装置技术状况严重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交通标志驶入禁行道路引发造成,共造成2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13人受伤。驾驶员廉长森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2年8月8日被依法刑事拘留。8月13日,办案单位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交管巡防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认定肇事驾驶员廉长森应当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人员无责任。8月22日,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对肇事驾驶员廉长森执行逮捕。

  网友质疑二:“焦作退伍兵”是否因发布有关“8·7”交通事故帖子被抓?是否“因言获罪”?被抓原因和“罪名”到底是什么?

  定和派出所赵副所长:“8·7”交通事故发生后,冯某(“焦作退伍兵”)主动给死者家属联系去市政府。2012年8月13日7时38分许,冯某与死者家属约五、六十人,到焦作市市政大厦内摆花圈、烧纸、哭闹、放鞭炮,时间持续约4个小时,经工作人员劝解后离开。市政大厦办公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加大了事故处理难度。以上经过都有现场监控,记者如有需要,可以随时查看。

  冯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12年8月15日,焦作市公安局定和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将冯某刑事拘留。

  网友质疑三:“焦作退伍兵”被抓后为什么不及时通知家人,要“秘密抓捕”?办案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定和派出所赵副所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因该案涉及人员多,通知家属有碍侦查,未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之后,于8月17日告知了冯某(“焦作退伍兵”)的弟弟。

  网友质疑四:“焦作退伍兵”被释放后,今后是否还会因此事再次被“秘密抓捕”,或者受到警方监控?

  定和派出所赵副所长:拘留期间,公安机关给冯某(“焦作退伍兵”)通报了“8·7”交通事故的处理情况,指出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鉴于冯某(“焦作退伍兵”)认罪态度较好,本着教育感化的目的,防止事态扩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之规定, 2012年8月22日,将冯某(“焦作退伍兵”)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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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李刚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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