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因考试作弊被取消学位后烧炭自杀

来源:山东商报  2012-07-17 09: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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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源:微博再次无奈地见证了年轻生命的消逝。7月15日凌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管学院一名李姓大三学生,通过定时发送工具,连发18条微博作为遗言。15日下午,该生在学校宿舍内被发现,发现时已经死亡。从其遗言来看,这名学生自杀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在英语六级考试中作弊被抓,学校给予其取消学位的处理决定。该生不能接受,绝望之余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记者陈学超核实报道

  “我这一生,没有成就,唯一的感受就是很累很累”

  “当你们看到时我已经走了,希望能得到解脱!我这一生,没有什么成就,唯一的感受就是累,很累很累很累,我不想再痛苦的挣扎了,我唯一的遗愿就是人们能互亲互爱,夫妻和睦。若有来生,我愿是大海深处的一块岩石,就那样静静地,静静地,静静地……”

  这是李某于15日凌晨,通过微博工具定时发布的最后一条微博,也是他向这个世界的最后告白。内容令人感慨。

  昨天中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证实,这名学生已于15日16时被发现死亡,地点是其在学校的宿舍。“我们从微博上得知消息后,老师便开始寻找这名学生,最后在学生宿舍里找到了他。当时已经死亡。”该负责人介绍说,死亡学生姓李,为该校经管学院大三学生,去年9月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该校。

  当地媒体透露,事发前李某在宿舍中点燃两盆木炭,并且将宿舍的门窗紧闭。

  从微博内容来看,这名学生至少在7月10日就流露出了轻生念头。当天,他在微博里留言说:“我没想到,我在做准备这种事的时候居然很兴奋,好像十万个毛孔都张开的那种兴奋。”

  在更早之前的微博中,他还多次转发网友“走饭”的微博。“走饭”是一名患有抑郁症的网友,较早之前在网络上选用同样的方式向人世告别,在网友中引发强烈关注。

  “一次作弊就毁了我十几年的努力?”

  李某在微博中透露,自己选择离去的最直接原因是在6月16日的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作弊被抓,学校给予他取消学位的处理决定。这让他感到不能接受。

  “我是不对,但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我一生从未犯过错误,仅仅一次的错误,为什么就不给我一个机会?”

  该生在微博遗言中写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现在对于死刑犯都可以缓期执行,为什么学生就不可以呢?若是他屡教不改你严惩,那我无话可说。但是对于一个从上小学起就老老实实的学生,就因为一次的作弊就毁了他十几年的努力?”

  “我希望中国的大学能制定一个合理的、给初犯的人一个机会的(而)不是动不动就取消学位证的,最后又拿钱换证的管理措施。毕竟学校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监狱——用来惩罚人的地方,也不是公司用来盈利的地方。”

  该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人确认,这名学生确实在六级考试中作弊,而被学校给予取消学位的处理决定。这位负责人表示,学校做出的决定有据可依。同时,他否认了该生无取得学位可能的说法。

  “做出处理决定后,校方一直和他保持沟通,还是有补救措施的:如果他在最后一学年里表现优异,学校还是可以考虑取消这个处分。”该负责人说。

  “为什么没有一个阳光下的解决方法呢?”

  尽管校方表示,这名学生仍有挽回自己学位证的可能,不过,从该生留下的微博遗言中不难看出,他对此并不抱希望。

  “对于像我这样已经大三的同学(来说),学生手册里的补救办法仅仅看看而已,根本无法实现的。”

  “除非最后拿钱。”李某说,“现在同学们都知道,这种情况在学校里要不最后家里拿上万块钱找人,最后正常拿证,要不就没有;或者是有一个好的系领导最后让你晚拿一年证,再多交一年的学费,这都是大家不说的秘密而已。呵呵,哪里都有潜规则包括学校。”

  “最后是他拿钱我拿证,这样有意思吗?为什么没有一个阳光下的解决方法呢?”李某在遗言中问道。

  对于学生靠“潜规则”拿钱“消灾免祸”拿学位证的说法,校方予以否认,称这种现象并不存在。

  “读了十几年的书,我不希望到头来变成罪犯”

  离开人世之前,这名学生险些铤而走险,走上一条彻底的不归之路。

  他在微博中透露,自己受到处分的几天时间里,唯一的想法就是要报仇。“我甚至把抓我的监考的姓名、公寓和电话都找到了,甚至还准备好刀了,打算捅了他再自杀。”

  “也许有人会很奇怪,我为什么要这样?因为我在考试之前,他的弟弟我的同学给他打招呼了,到时照顾我一下,没想到,他当时答应了却在考试时抓我,讽刺啊?”他解释自己的动机时说。

  不过,他最终放弃了这样的想法,因为“不想最后以一个罪犯的身份走,读了十几年的书,我不希望到头来变成一个罪犯。”

  “希望死后捐献遗体”

  令人唏嘘不已的是,尽管已决意离开,但李姓学生仍愿意最后一次为这个社会做出点贡献。他表示,愿意在死后捐献自己的遗体。

  “我死后,自愿将眼角膜和头颅以下的遗体献给黑龙江省医学院,若可能的话我希望遗体献给哈医大,毕竟我与哈医大也算是邻居,我以前经常去哈医大洗澡的。最后一点我希望我的头颅化为骨灰,撒向大海,以洗清我的罪孽,净化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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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李刚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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