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用地划硬杠 不高于过去3年年均实际110%

来源:大众日报  2012-03-13 08: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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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框定2012年各地房地产用地供应量上下限:原则上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不高于过去3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的110%,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各市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要求在3月25日前上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并向社会公布。

  设置110%的上限,主要是针对2009年公布房地产供地计划以来,个别市县存在计划量大、落实率低的问题,引导市县科学地制订计划、提高落实率。

  我省确定,今年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应保尽保。鼓励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土地,鼓励在商品住房小区多安排配建。今年,我省提出积极完善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在签订出让合同时,约定用地者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或于开竣工前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要求各地在上半年建立住房用地供后巡查监管制度,形成土地开发利用预警、巡查、督办、反馈、通报工作机制。

[ 责任编辑: 邹少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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