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3日,烟台龙口女孩刁娜和丈夫开车经过路口看见前方一名年轻女子倒在路中,头上、身上都是血,她立即与丈夫一起下车施救,营救过程中,一辆飞驶而过的小轿车另刁娜躲闪不及,车辆反光镜将她挂倒,导致腿部骨折。刁娜的事迹一传开,立刻被大伙誉为“最美女孩”。
同样是车祸,前不久发生在广东佛山南海的小悦悦事件却令人扼腕叹息。两岁的悦悦前后两次被撞倒碾压。近距离路过现场的十余个人均熟视无睹,直到一位拾荒阿姨陈贤妹看到并救起悦悦。人们在评说小悦悦事件的时候都不免感慨道德沦丧,人性迷失,世态炎凉。今天,最美女孩刁娜的举动却带来了人性回归的光芒。我禁不住这样想:如果那时那地,我路过,我会怎么做?无视?犹豫?还是如陈贤妹一样抱起生命垂危的孩子?亦或是像刁娜一样不顾自己受伤也要救人?与其一味抱怨道德缺失,不如从自身做起,唤醒真善美的人性力量。刁娜的事迹就是最直接、最生动的旗帜。
刁娜是平凡的,她也只不过是滚滚车流中的一员。而刁娜又是不平凡的,匆忙的人流中只有她和丈夫驻足救人,她的行为折射出了人性的光辉。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人之初,性本善,关心关爱自己和他人,找回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正需要像刁娜这样去实实在在的履行人之本性。只有这些平凡的闪现着人性光辉的事情不断地发生,才能让社会大家庭更和谐更温馨。我们不能因为小悦悦事件中一部分人的冷漠,就忘了自己的良知与道德。我们不能因为刁娜事件中那么多人都没停车救助伤者,就忘记自己内心深处的善良与爱心。虽然个人的力量不足以产生质变,但是我们有义务坚守自己的人性底线。以小悦悦事件为警戒,以刁娜事件为导火索,大家携手献爱心,才能将冷漠的阴霾驱散,正义与良知才能被唤醒,人性之火才有燎原之势。
我们怀念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的年代。
我们怀念农村夏夜,一堆大人摇扇侃大山,一群孩子追逐嬉戏的纯真年代。
我们敬重那位收养了一百多个孩子的七旬老人。
我们敬重广场上排队无偿献血的人们。
……
实际上,我们周围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乐于助人的好事。每一个人都可以是“刁娜”。
你是“刁娜”,你会毫不犹豫的扶起跌倒的老人。
我是“刁娜”,我会义不容辞的救起无助的伤者。
他是“刁娜”,他会轻松自然牵上马路边站了许久的盲人的手。
我们都是“刁娜”,在彼此偶遇时能给对方一个真诚的微笑,在公交车上能争先恐后的给老人让座,在马路上能耐心的给问路者一个期待的答案……
是的,我们会理所当然的遵从内心的善念,在别人需要我们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传递我们内心的真善美,传递人性光芒。
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每人迈出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我们呼唤更多的“刁娜”,我们期待人人都是“刁娜”。一个刁娜显然不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