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利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荒唐的强奸案。张某酒后误将一具女尸认为是一昏迷女子,并将其强奸。最终法院认定张某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
10月22日晚上11时许,年过四十的张某和几个朋友喝完酒回家,途径一幽静路段时,他发现路上躺着一名女子。走近看时,张某见该女子年轻貌美,并以为她是什么病情发作导致昏迷不醒。张某称,因为喝酒精神正亢奋,看到美女禁不住产生了邪念。见夜深人静四下无人,张某便肆无忌惮地对该女子实施了奸淫行为。
张某作案时有人发现并报了警,张某被捕。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该女子已经死亡。是张某奸淫导致了该女子死亡还是其他原因?后经法医学鉴定,张某实施奸淫行为时该女子已经死亡。也就是说,张某其实奸淫了一具女尸。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张某奸淫行为如何定性产生了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因张某实施奸淫行为时该女子已经死亡,所以对张某的行为应定性为侮辱尸体罪;另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实施奸淫行为时,并不知道该女子已经死亡,而是误认为该女子昏迷,所以主观上不存在侮辱尸体罪的故意,故对张某行为应定性为强奸罪(未遂)。最终,合议庭以强奸罪(未遂)判处张某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