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心区114套廉租房进入配租程序

来源:胶东在线  2010-12-20 19: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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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网12月20日讯(记者 魏琪 通讯员 刘新海 葛振鹏)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根据本年度廉租住房配租计划,市中心区锦绣好家、锦绣新城等区片正式推出114套廉租房,从21日起将面向符合条件的低保无房户进行公开配租。

  廉租房配租结束后即可入住

  据主检部门介绍,本批次公开配租的114套廉租房中,有110套是锦绣好家区片新建房源,为高层住宅,从两层到二十八层或三十层,基本户型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另外4套为锦绣新城等区片腾退房源,为多层住宅,户型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左右到60平方米左右。

  记者了解到,此次进入配租程序的所有廉租住房均已经进行了初装修,各种生活设施齐全,配租结束后发钥匙即可入住。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对实物配租的低保无房户实行“零房租”政策,获得配租的低保户无需缴纳租金。

  416户拟配租对象参与公示

  根据可配租房源情况和依次轮候制度,本批次廉租住房配租对象为2009年已申请入库但未获得配租资格,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其配租条件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家庭;无房户;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三年以上。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廉租住房实行困难优先、满足急需和依次轮候制度,由于去年已申请入库正在轮候的低保家庭达416户,数量远远超过了本批次房源数量,为此本批次不再接受新的申请。

  从21日开始,已提交申请的416户拟配租对象名单将在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ytjs.gov.cn)、烟台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ytfdc.gov.cn)、市住房保障中心和芝罘、莱山两区住房保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公示栏张榜公示15日,征询社会监督。

  在此期间,拟配租对象的家庭情况如较入库时发生了变化,可在公示期间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相应的变更材料。

  配租过程严格公开透明

  本批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执行公示、录入、审核、排序、配租、交房等规定的程序,计划到2011年3月20日前基本完成,横跨元旦、春节两节。

  其间,住房保障部门不仅要对每户家庭的低保、住房、残疾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而且将通过当面审核、入户调查等方式对配租对象的家庭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核查,先后进行两次公示,以确保配租过程公开透明,配租结果公平公正。

  对通过审核的家庭,利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综合排序,排序计分因素包括申请人夫妇双方平均年龄、落户时间、低保人口三项,各项因素满分分值分别为35、25、40分,并对残疾人进行加分,满分分值为5分。总分排在前114位的家庭为最终入围家庭,将获得本批房源配租资格。

  新闻背景:烟台廉租房相关政策

  廉租房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

  所谓货币补贴,是指政府按照规定的标准,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发放一定数量的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目前对低保户无房户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2元,保障面积为每人15平方米。

  所谓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保障对象直接提供廉租住房,并按照规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低保无房户家庭实行实物配租的,免收廉租住房租金。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批次符合条件但没有最终入围的家庭,包括未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已享受租金补贴政策的可继续领取租金补贴;未享受租金补贴政策的,可按季度向街道办事处申请租金补贴,申请期为每个季度首月的前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初审:崔景友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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