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路区片拆迁安置房年内将全部完工

来源:  2010-06-17 15: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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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网6月17日讯(记者 魏琪 通讯员 刘新海)记者今天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北马路区片拆迁改造一期安置房西山路地块和玻璃厂地块将分别于今年6月底和12月底达到交付条件。

  玻璃厂地块规划小区东至青年路,南至南大街,北至规划中道路,西至用地边界,分为A、B两个地块。据了解,该项目去年开工,无论从建筑物的单体面积,还是层数、建筑高度都是我市建筑史上不多见的,目前,3栋楼的主体已经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建筑外墙保温、玻璃幕墙和门窗等施工,预计12月底交付使用。

  西山路东侧地块北临前进路,西临西山路,东至建设路,南临原有住宅小区,建筑地上建筑面积14388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5720平方米。该校区将配套幼儿园、小学、商店、居委会、警务室、卫生室等,层高6-35层。项目套型建筑面积均为90平方米以下。据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小区内8栋楼的主体施工及内部的简易装修已基本完成,室外配套设施正在加紧施工,预计6月底基本达到交付条件。

  距了解,北马路改造住宅动迁安置补偿,采取货币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对选择期房安置的,有线电视、电话和空调迁移给予二次补偿。因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安置房屋未配套室内设施,由拆迁人给予每建筑平方米100元室内设施配套款,由被拆迁人自行配套,如被拆迁人要求拆迁人配套室内设施的,由拆迁人给予室内配套。

  此外,该项目的配套项目为:卫生间、厨房地面与墙面贴砖;室内间隔,安装洗脸盆、洗菜盆、坐便器等洁具,配套标准为普通型号及材质。要求配套的不再付给被拆迁人每建筑平方米100元室内设施配套款。拆除原房屋配套小棚按1000元/给予补偿;安置房有配套小棚的,可与被拆房屋配套小棚实施等面积交换,差额部分按1000元/互找差价。

初审:魏琪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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