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问法:小区物业费拖交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胶东在线  2010-04-07 1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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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自“网上问法”栏目试运行以来,得到了广大网民的普遍关注,近日,网民“ytyzytyz”提出了大家比较关心的小区物业费的问题,《网上问法》律师团给予了详细解答。

  网民ytyzytyz:我是芝罘区一小区业主,我买房后,第一年交了物业费,第二年看到小区卫生很差,好长时间不打扫,我就没交物业费。后来有几次需要他们服务时,他们以没交物业推诿,不给服务。这样我更不想交,一年交不少钱,也没见他们的服务有多好。我想问一下我不交物业费,我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刘桂林:根据你所述情况,可以认定你和你小区的物业公司之间建立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如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或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约定标准,你可与小区的其他业主(或通过业主委员会)一起追究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如果物业公司的违约情节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条件,那么你没有及时交物业费就要承担不及时交物业费的违约责任,具体要承担什么责任要看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约定。

  时晓旸:感谢你关注网上问法栏目。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资讯请关注《网上问法

初审:谢文文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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