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个月22次报假案 利用民警同情心“挣钱”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04-10 1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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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

  利用民警对受害人的同情心,一男子在我市多个分局的22家派出所谎报警情,称自己被以前的同事抢劫,每次骗取民警30元至50元的“回家路费”。自以为聪明的嫌疑人高鹏,最终还是露出破绽。

    男子报案     “被抢劫”乞求民警给点路费

  今年3月6日上午11时许,一名自称姓崔的男子匆匆走进公安灞桥分局席王派出所,找到值班民警后他说:我被抢劫了,抢我的人,是以前和我一起打工名叫“王峰”的同事和他的两个朋友。他们以给我找工作为由,将我从北郊骗到东郊杨家街村的一条巷子里,趁我不备抢走我的手机和560元,还用砖头砸伤我。

  报案后,崔某可怜兮兮地对民警说,自己家住山阳县,现在想回家可身上没有一分钱。说完后他不断乞求民警:“能不能给我50元回家路费?”民警答应用警车将他送到救助站。一听这话,崔某马上就离开了派出所。

    警方疑惑     为何该受害人总被抢

  接到报案后,席王派出所马上立案调查,发现此案有很多疑点。崔某自称被砖头砸伤,可检查发现他身上没有明显伤痕;发案时间在上午11时,调查发现案发时现场周围有很多村民,他们反映当时没有人被抢;当民警要送他到救助站,他为何害怕去?

  此案可能有诈。于是民警登录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崔某竟多次被王峰抢劫。细心的民警接着查询受害人崔某,又发现他在今年2月初到3月底期间,在我市城区21个派出所报过案,都是崔某遭到抢劫,且被抢情节基本相似,而且报案时都没有身份证。更奇怪的是,抢崔某的总是“王峰、王强”两人。

    监控调查     报案男子故伎重演被擒获

  通过分析,民警判断受害人崔某可能是报假案。“他的目的何在呢?”

  民警于是将上述可疑之处输入警务信息平台,提示其他公安机关如发现此人,就将其控制。

  4月4日上午11时许,崔某故伎重演,他来到公安未央分局谭家派出所报案,称他“被抢”了8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及银行卡。民警在给他做笔录的同时,在警务信息平台上查询,发现平台显示出报警页面,于是马上通知席王派出所。

  面对民警,崔某开始狡辩自己“只报了一次假案”,可当民警将网上他的报案记录摆在他面前时,他这才交代了自己先后22次谎报警情,假称自己遭到抢劫,以此博取民警的同情和怜悯,然后趁机骗取路费的事实。

    交代真相     利用民警同情心“挣点小钱”

  据民警介绍,所谓的崔某名叫高鹏,今年26岁,家住长安区,无业。他以此手段,每次骗取民警30元至50元的“回家路费”。

  昨天记者见到了嫌疑人高鹏。问他为何多次谎报警情,他说去年2月自己曾被抢劫,报案后民警给了他回家的路费。“我觉得民警对受害人比较同情,自己又没有工作,于是想利用民警的同情心"挣点小钱"”。

  目前,高鹏因涉嫌谎报警情,被灞桥警方行政拘留10天。(文/图记者张小乙实习生刘倩颖) (来源:西安晚报)

初审:赵竹建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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