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2009年农村公路改造计划

来源:  2009-03-30 17: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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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2009年农村公路改造计划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双拳出击

  胶东在线网3月30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朱旭光)“要想富,先修路”,近几年来,随着党和政府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广大农村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农村公路建设突飞猛进,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截止2008年底,我市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1779公里,其中县级公路2422.1公里、乡级公路1986公里、村级公路7370.9公里。今年,我市制定了《烟台市2009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议计划》,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双拳出击。今年我市将投资2.3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00公里,进一步提高通达深度;继续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的管理水平。

  “村村通”工程助推新农村建设

  时下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为城乡经济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农村“村村通”工程大大改善了农民的出行环境,活跃了农村经济,给广大农民致富创造了条件。随着农村公路的逐年延伸,如今我市各县市区的农业产业园、农业观光园、农林果品加工业、农副产品储存业纷纷蓬勃发展,农村公路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各区县苹果、苗木花卉、大棚菜、露地菜等产业的发展壮大,广大农民真切享受到了农村公路发展的丰硕成果。农民朋友高兴地说:“路修了,车通了,种的东西好销了,咱农民想不富都难。”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逐步加强

  随着农村“村村通”工程的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养护方面的问题也日渐凸显。记着在一些乡村道路上转了转,发现一些农村公路上堆着农作物秸秆、土杂肥,占据了一半的路面,还有人往路上扔垃圾、泼脏水,甚至破坏路基路沿石,长此以往,路况将会恶化,公路寿命也大大缩短。

  针对此种情况,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我市也先后出台了《关于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烟台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农村养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按照《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根据《烟台市2009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议计划》,今年我市将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平。管理年活动以农村公路养护、标准路段建设、危桥改造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目标,全力推动农村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交通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农村公路定期考核和不定期巡查制度,深入开展乡村公路养护情况专项督查活动,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初审:贾楚航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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