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自身的律己,爱护名誉外,社会上林林总总的研修班的外部监管情况又如何呢?
北京市教委96391热线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以非学历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机构,不属于教委管理范围。按照规定,短期培训班、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在结束培训时,如不向学员颁发诸如毕业证、等级证等具有国家承认效力的证书,就不需要经过教育部门的审批,也不需出具教育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北京京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云林告诉记者,与越办越多的培训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继续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存在缺失问题。尽管我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劳动法中都有关于公民参与职业培训的规定,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承担实施继续教育的工作。但这些都是原则性的规定,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针对继续教育的法律,特别是对于高校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在法人结构、组织形式、运行原则等方面都没有统一的制度安排。(本报见习记者赵丽本报记者杜萌)
记者手记
现在普遍存在利用名校牌子,将具体的教学任务外包给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利益分成的培训模式,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完全按商业化操作。一些名不副实的继续教育确实损害了名校的声誉。
采访中,不少法律专家认为,出台相应的、有配套实施细则的法规,是根治这种现象的最有效办法,尽管这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办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