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会

来源:大众日报  2008-11-28 08: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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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亭主持并讲话

  本报济南11月27日讯 今天下午,历时四天的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济南闭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主持会议并讲话。

  今天下午的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的决定》、《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分别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9号、第1号、第20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对于《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会议经过审议,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认为应作进一步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高新亭在讲话中强调,要紧密结合地方立法工作的实际,继续坚持以人为本、

  立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开展立法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拓宽民主立法渠道,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者,主观上要追求每一部法规、每一个条款都尽善尽美,无懈可击;但在客观上不可能一劳永逸,要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修改完善。对这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两部法规,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法规内容。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努力促进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高新亭要求,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做好年度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要继续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力求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市人大常委会要做好明年三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相关准备。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依法履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扎实推动我省人大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立军、鲍志强、崔曰臣、刘玉功、温孚江,秘书长王文升出席会议。

  副省长黄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列席会议。记者 姜玉泰 通讯员 邹光

初审:李里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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