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7月3日下午对金华市安监局违规收费问题作出处理决定,免去王民乐市安监局党组书记职务,并提请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其局长职务。
在金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剑敏通报了有关部门对金华市安监局违规收费问题的调查情况。经查实,20 05年3月至2007年3月,市安监局在无行政性收费项目许可、市物价部门未发放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工本费、培训费分成、赞助费等形式,违规向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收取费用,作为该局的"小金库"资金,总共涉及资金75万余元,目前已查清事实的共65.75万元:
1、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特种操作人员操作证(IC卡)工本费的情况下,我市安监局仍通过培训机构以每本特种操作人员操作证(IC卡)收取18元工本费、复审时每本收取10元复审费的方式,违规收费12.9616万元。
2、在对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培训中,以发放每本资格证收取40元的方式,向培训机构收取费用18.692万元;在对其他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培训中,以发放每本资格证收取50元或培训收入五五分成的方式,向培训机构收取费用13.2673万元。
3、接受金华市高鑫安全检测评价中心赞助款15万元,接受金华市安全生产技术协会赞助款2万元。
4、在印发《金华市重大事故警示录》过程中,在财政已报销费用的情况下,仍将该书出售获利2.0308万元,同时在报销过程中以多开发票金额的形式,多报财政资金1.8万元。
另外,金华市安监局接受了金华某建筑公司赞助的电脑4台、打印机、照相机各一台,以及接受了某水泥公司赞助120吨水泥,用于扶贫项目。
据介绍,2007年10月,市纪委联合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根据群众举报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市安监局违规收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市安监局相关人员确实存在违纪问题,市纪委决定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并查扣了违规收取的资金13万元。2008年3月19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市纪委对市安监局局长王民乐、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舒为华进行了党纪立案,对其他三名责任人员实施诫勉谈话。
据金华市纪委常委樊国斌介绍,经过前一阶段的调查,基本查明市安监局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事实,以上违规收入65.7517万元,主要用于该局干部、职工的补贴和福利发放;查明该局局长王民乐、办公室主任舒为华都参与了分配,违反了有关财经纪律。
根据目前调查情况,中共金华市委决定:免去王民乐市安监局党组书记职务,并提请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其局长职务。王民乐及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理,正在按有关程序办理。在调查期间,市安监局进行了自查自纠,安监局党组已经向市委、市纪委作出深刻检查,发放的补贴和福利有的已进行了清退。(记者方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