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拒腐防变长效机制
5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对我国今后五年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姜异康多次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根据中央精神,立足本省实际,省委制定了《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明确提出,通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具有山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要结合山东实际,抓紧制定我省的《实施办法》。”省委书记姜异康多次作出指示。
“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防体系建设,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穿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各个方面。”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在有关会议上强调。
中央《工作规划》颁布后,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刘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学习宣传、改革创新、监督检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领导带头、齐抓共管等六个方面狠下功夫。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杨传升对贯彻落实工作统筹安排部署。
为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省委、省政府连续召开四个会议传达中央精神,作出全面部署。5月23日,全国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委即召开会议,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领会惩防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6月14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全国会议精神,听取省纪委贯彻落实意见汇报,研究讨论省委《实施办法》。之后,省委召开全省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会议。省纪委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认真抓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贯彻落实工作。
为扎实推进提供组织保证
省委、省政府坚持党政齐抓共管,成立了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组长,一名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为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省委还建立了省直部门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杨传升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30个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负责检查指导《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分析预防腐败的形势和任务,提出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确定预防腐败组织协调、综合规划的重要工作事项,研究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源头治理工作的相互配合问题等。逐步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了保证。
五年内建成具有山东特色的惩防体系
从2007年6月开始,省纪委就组成专门班子,起草《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草案)》。中央《工作规划》下发后,省纪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我省《工作规划(草案)》的基础上,多次修改,数易其稿,形成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市、省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广泛征求意见。经省纪委常委会和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6月23日,我省《实施办法》正式印发。
《实施办法》指出,具有山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是指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党风政风明显改进,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提出要在五年内建成具有山东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明确责任分工,省纪委将《实施办法》确定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为31大项125小项,落实到省直71个部门和单位,明确了牵头和协办责任。要求每个部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任务完成。
为扎实推进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还健全完善了督察、测评和奖惩机制,规定对《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成立督导组进行专项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本报记者 赵琳 本报通讯员 孙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