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昨天从芝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获悉,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自6月23日起,我市对市区内的主次干道、重点部位、窗口、广场、站点及社区进行集中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滨海北路、虹口路等61条道路,及长途汽车站(含三站东门)、火车站、港务客运站、地方港客运站、烟大轮渡码头、医院、休闲娱乐广场、购物中心(广场)、宾馆、酒店等周边环境,另外还有其他需要整治的道路、街巷、社区和窗口单位等。整治内容包括:取缔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行为;整治有碍市容观瞻行为,包括整治墙体广告,严查违法张贴、涂写广告、喷画等违法行为,杜绝乱装墙面,落实门前“五包”,督促业主对破旧招牌、广告及设置不规范门头、橱窗、灯箱,按要求进行整改,对门前车辆停放要整齐统一,规范临街建筑工地施工围档和强化出入口硬化,确保市区重点部位、重要路段的建筑工地车辆出入无拖带现象,严禁乱扔等“八乱”,坚决取缔沿街叫卖、占道经营、自由摊点群、马路市场、市场外延行为;同时,严禁乱搭乱建。
整治标准是:主次干道、主要街巷两侧及道路交叉口两侧延伸20米范围内无违章行为,经批准的各类摊点、商(货)亭、服务网点等,主干道两侧一律清退,无法退的,一律停止经营或取缔;小街小巷要规范有序;取缔各类马路市场、市场外延和占用道路经营行为,经批准的马路市场7月13日前督察有关部门搞好管理,7月13日后,一律清退至创城结束;沿街建筑物外观要美丽、整洁,门头、牌匾要整齐规范,取缔各类未经审批的门头、牌匾、灯箱、广告牌等。整治活动自6月23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7月15日后转入长效管理。(孙玉峰孙致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