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杨冬不思悔改,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抢劫罪,5月16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累犯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去年10月19日15时许,杨冬伙同孙俊亭(已判刑)窜至山东省沾化县汽车站,骗乘马某驾驶的面包出租车到东营,当日16时许,车行至一路口时,二人威胁马某,抢劫其现金180元、手机一部,价值1280元。同年10月28日8时许,杨冬又伙同蒋林(在逃)从滨州汽车站骗乘杨某的夏利出租车,行至莱州湾五号点时,二人持刀抢劫杨某现金100元、手机一部,价值837元。
案发后,杨冬潜逃至莱州市,公安部门上网追逃。今年1月初,莱州市公安局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将杨冬抓获,并立即告知东营区公安分局。分局委托莱州市公安局依法将杨冬逮捕。
法院另查明,2001年3月,杨冬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沾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以累犯从重处罚,东营区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