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6日,海阳市朱吴镇一村民王某,因酒后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劳动教养1年。而据记者了解,这是王某第二次被劳教。
王某今年36岁,每次喝酒之后便难以自控,经常在酒后寻衅滋事。2006年3月,曾因此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1年。
今年4月2日14时许,王某酒后把本村村民冷某的家当成了自己的家,其摇摇晃晃地回“家”后,吓坏了当时独自在家的冷某妻子,她立即往外驱逐王某,王某被逐后恼羞成怒,殴打了冷某的妻子后,又用木棒将冷家的门窗砸毁。结果,被及时赶到的派出所民警当场控制。(记者 纪殿国 通讯员 建勇 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