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储户状告银行优先办理VIP客户业务侵犯人格尊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治平的诉讼请求。
2007年4月7日,福州市民李治平来到中国农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三高路分理处,准备领取1万元的1年期定期存款。李治平排队等候了20多分钟后仍未轮到办理业务。这时,一个客户径直走到营业窗口,要求办理业务。为了维护自己和其他排队人员的权益,李治平当即提醒这名客户要排队,对方未予理睬。
银行保安随即走过来解释说,这名客户是贵宾,可优先办理。原来营业窗口上张贴有“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
李治平认为,银行张贴告示并优先办理VIP客户业务,侵害了普通客户的人格尊严,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该告示无效、银行赔礼道歉。法院审理认为,银行在营业场所窗口以明示的方式公开张贴“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针对的是到该处办理业务的不特定客户,该告示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不属于无效告示。(记者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