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所聘的律师,竟帮着原告说话”,市民张先生一纸诉状将两名律师告上法庭,要求鉴定其从业资质。今天上午9点,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五次公开审理后宣判,山东民泉律师事务所应赔偿张先生相关费用。
据介绍,张先生曾因工伤赔付纠纷从山东民泉律师事务所聘请了两名律师,本以为稳操胜券的官司却一波三折,预计数十万元的赔付最后只获赔7万元。尤其让他气愤的是,“在一次庭审中,两位律师不但不帮我说话,反而当庭倒戈,帮被告说话。”2007年7月,张先生将两名律师告上法庭。
今天,历下区法院判决认为,这两名律师当初为张先生代理案件时,并没有律师从业资质,并在代理过程中给张先生带来了损失,遂依法判决山东民泉律师事务所赔偿张先生误工费、交通补助等3000余元,并返还律师代理费3000元。
对于判决结果,原、被告双方均未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