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5月5日讯(记者 石一鸣)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办实事、创满意、促和谐”活动。全市政法系统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立足本职、服务群众,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社会各界最关注的问题入手,精心筛选推出首批13件为民服务实事,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向社会公布,请群众监督,确保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以实际效果惠及民生、取信于民。全市政法系统2008年度首批13件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如下:
1、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特别是对插手基层组织、欺压残害群众等各类黑恶势力发现一个,铲除一个,决不使其形成气候。完善打黑除恶有奖举报制度,悬赏追逃、挂牌督办,提高打黑除恶工作实效。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各县市区综治委
2、加大命案侦破工作力度,命案现案破案率达到95%以上。坚持多措并举,多警联动,大力开展好积案攻坚战。充分发挥网上追逃优势,牢固树立命案必防和命案可防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命案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各县市区综治委
3、开展治安乱点集中整治活动,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对排查出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171个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实行市县两级挂牌督办,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做到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撒手,人民群众不满意不撤兵。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各县市区综治委
4、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零距离”服务群众。以建设和谐社区、稳定社区为目标,配齐配强社区和驻村民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深化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保障社区和驻村民警能“近距离”防范犯罪,“零距离”服务群众。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各县市区综治委
5、加强法庭工作室建设,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在全市法院未设法庭的乡镇驻地全部设立法庭工作室,在未设法庭的法院周边郊区设立一定数量的法庭工作室,把法庭工作室建成联系群众的“连心室”、方便群众的“审理室”、改善民生的“服务室”、化解矛盾的“调解室”。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
6、建立诉讼绿色通道,破解弱势群体诉讼难题。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多种方式,尽量就地就近开庭审理,在全市法院推广、扩展牟平法院三费(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执行档案的做法,对老年人、残疾人、低保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诉讼方便。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
7、加强司法救助,帮扶困难群众。对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众,依法及时减缓免诉讼费;推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无法得到赔偿的被害人或其家属进行救助;推动建立申请执行人救济制度,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必要的救济。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
8、开展“民行检察工作镇街行”活动,加强涉及民生案件的法律监督。利用农闲、集市等时机到镇街广泛开展检察工作宣传、咨询活动,突出监督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和农民工、下岗职工、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案件,全面试行对民行案件的执行监督,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9、开展法律服务“四进”和“四个一百”活动,切实解难事、办实事。选择100户有代表性的国有和民营企业,100所大中小学,100个社会矛盾较为复杂的行政村和居委会,100户个体工商户,开展“送法进企、送法进校、送法进村、送法进户”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
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10、改进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市基层事故处理岗位与法院建立交通事故处理审判合议庭达到90%以上。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开展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级法院
11、实行消防业务全天候、全时段受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在消防支队、大队建立“365”消防服务中心,开通消防服务热线“9600119”,建立烟台市“365”消防服务网(www.ytxf365.com),实行全天候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2、加强对农民工群体的法律援助,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烟台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农民工维权律师团,向农民工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爱心卡”,开通“农民工法律维权热线电话(6682087)”。简化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程序,一般案件3个工作日内办完审查、指派手续,复杂疑难案件5个工作日内办完。对农民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等案件,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3、加强对妇女群体的法律援助,维护好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成立烟台市妇女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团在市妇联设接待办公室,每周五上午为接访日,由律师团12名律师轮流值班,为广大妇女维权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