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4月3O日到5月1日,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组织市交警对市区部分学校和旅游景点动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迎亲嫁娶、旅游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现场拍照、当场记录的形式,共检查车辆300辆。经核实,有5辆公车违规私用,单位和车牌号分别是: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鲁F3O006,芝罘区经济贸易局鲁Y56271,芝罘区文化局鲁Y24278,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路管理局鲁Y37956,中国工商银行招远市支行鲁FG4588 。按照有关规定,凡是违反公车私用规定的,第一次,责成车辆单位负责人向纪检监察机关写出书面检查,并对车辆单位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和新闻媒体曝光;第二次,收缴车辆,上缴财政。
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重申,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政策规定,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公车使用的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同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用车,杜绝公车私用歪风。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