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4月29日讯:烟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为群的提请,于2008年4月29日任命:
孙永刚、王艳梅、翟汉涛、郭淑芝、韩刚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闫敬水、刘庆德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殷国鼎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