铤而走险替人运毒品农妇终审领刑十五年
临夏籍农妇马艾米乃为了1500元的好处费,竟铤而走险为他人携带毒品海洛因。2007年9月28日,临夏中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马艾米乃有期徒刑15年后,马艾米乃提出上诉。
日前,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马艾米乃交代,她丈夫因贩毒被抓后,她一个人带孩子生活很困难,让她捎东西的马学清提出让她带“东西”挣些钱好养家,并给了她200元路费,还答应事成之后再给1500元的好处费。2006年12月9日,马艾米乃携带187克海洛因和马学清一同坐上临夏开往西宁的长途客车欲贩卖毒品。当车途经临夏市枹罕镇时被公安人员抓获,马学清脱逃,至今未落网。法庭上,看起来文弱的马艾米乃显得有些局促不安,面对对其运输毒品的指控,她为自己辩解说,她是受人雇佣运送毒品的,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记者郭玉红实习生李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