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儿子抢来一辆摩托车,当父亲的竟然埋怨太旧。为支持儿子带人抢劫黄金首饰,父亲竟为其安排起食宿。
记者昨天获悉,新密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父子联合“抢金”案,6人团伙专门抢劫戴黄金首饰的老年妇女,涉案三人被判刑。
事件父亲嫌儿子抢的摩托车太旧
周口41岁的丁同建,常年在新密市各乡镇打工。2007年11月,丁同建16岁的儿子丁笑笑(化名)带着几个年轻人,一起到新密抢劫戴黄金首饰的人。
为顺利“抢金”,丁笑笑等人决定先抢几辆摩托车当代步工具。2007年11月10日上午,丁笑笑等人经预谋后,到新密市白寨镇某村路上,将72岁的申某骑的一辆摩托车抢走,不料又坏在半路上。丁同建骑着三轮车赶到,他很生气地对儿子等人说:“你们咋不抢一辆好车?”
抢金儿子抢劫父亲藏赃
经查明,就在2007年11月,丁笑笑和几个兄弟分别在新密市抢劫了4辆摩托车。而4个被抢的受害人中,上至72岁老翁,下至14岁少年,还都被打伤。
丁同建把儿子抢劫来的摩托车窝藏在其住处。在父亲的放纵下,丁笑笑等人开始疯狂“抢金”。
儿子抢到金耳环后,丁同建就认为儿子能“挣钱”了。
诱惑父亲供食宿支持儿子“抢金”
丁笑笑在白寨镇抢劫后,丁同建又让他转移到新密市下庄河煤矿。儿子在下庄河“抢金”,丁同建则主动负责为儿子的抢劫团伙安排食宿。
丁笑笑等人在下庄河连续抢劫作案四起,全部是抢劫老年妇女的金首饰。
随后,丁同建又和儿子一起赶到新密市销赃,并平分赃款。
2007年11月13日下午,当丁同建得知儿子丁笑笑等人被民警抓获后,为儿子的同伙谢某通风报信,还提供50元钱作为路费,致使谢当时逃跑。
法院通过审理认为,丁同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携带凶器抢夺的方法,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转移、窝藏,已分别构成抢劫罪、隐瞒犯罪所得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而其子丁笑笑因未成年,另案处理。(记者张少春通讯员任新王俊峰/文首席记者闫善良/图)